检察履职必须坚持“稳字当头”,把政治忠诚、担当尽责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,把“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、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”原则不折不扣落在日常办案,坚持打早打小,促进常治长效。
02
杜绝程序了结、机械司法
司法案件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,用心用情办好,才能守住民心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不是口号,必须体现在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,综合考虑法、理、情,切实办好每一具体案件,坚决杜绝程序了结、机械司法!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,是典型“小案”。各地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要综合考虑起因、背景、犯罪手段、后果、当事人之间关系等多种因素,准确判断社会危害性,用好认罪认罚从宽、检调对接等制度机制,用心用情依法办案,实现“三个效果”有机统一。
03
更新理念
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,重在更新理念,深刻认识到少捕慎诉慎押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捕、诉环节中的具体落实,根本价值在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、法治、公平、正义、安全等更高水平的需求。要切实做到“从政治上看”,最大限度分化犯罪、减少社会对立面,促进社会内生稳定,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。
04
决不容忍因犯罪得利
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,促进实现更好办案质效。要按照最高检部署,全面推开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,确保自愿性、真实性、合法性;认真落实关于量刑建议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,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。既要准确提出主刑建议,也要注重提出附加刑建议。对涉黑恶犯罪、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等,要重视并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建议,决不容忍因犯罪得利。
05
诉源治理
重视诉源治理,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。司法案件中,有的隐藏深层次矛盾问题,有的反映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需要更加重视、更加自觉并善于从具体案事件中“见微知著”,促进防患未然、抓源治本。各级检察机关都应努力运用好检察综治类建议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、定期向社会发布业务数据、典型案例等,有效预警社会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,促进法治中国、平安中国建设落实、深化、提升。
06
能动履职
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坚持依法能动履职,更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。
07
做实企业合规
涉案企业合规改革,做实企业合规,重在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。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,国家层面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其管理委员会、专业人员库已陆续建立。各地要积极主动商请相关部门抓紧推进,做好企业合规“后半篇文章”。要首先明确“规”,做到“真合身”“真管用”。要着力监督“整改”,督促第三方组织、人员做到“真监督”“真评估”,确保涉案企业“真整改”“真合规”。
08
知识产权综合保护
检察履职服务创新,重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。要坚持依法公正合理保护知识产权,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、激励创新发展,防止滥用诉权损害公众利益。要认真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。
09
止于至善
最高检部署了“件件有回复”满意度调查、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专项检查、信访积案清理“回头看”等专项活动,目的就在抓实、再抓实,促进第一环节做实求极致,让信访矛盾化解“止于至善”。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,有利案结事了。最高检要求各级、每个院、各业务条线“应听证尽听证”。要选择群众诉求强烈、矛盾突出的案件、疑难复杂、引领性案件开展听证,切防“凑数听证”。
10
六大保护
要以持续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为牵引,针对性采取更有力举措,把未成年人保护“两法”落实落细。一方面,要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,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;另一方面,要抓实“检爱同行、共护未来”法律监督专项行动,以有力监督促进“六大保护”相互融通、整体落实。
11
以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
司法实践中,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,法律只有原则规定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履责缺位,就要以“初心”的执着、“守心”的标准为民司法,以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。“我管”就是依法监督,重在促进职能机关依法履职、切实纠错,助推做实依法“都管”。
12
社区矫正巡回检察
最高检出台了《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》,落实中要切实发挥好“巡”和“驻”的融合优势,以巡回发现问题,促派驻防治监管失职违法。要借鉴监狱巡回检察经验,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,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。
13
公益诉讼“4+5”
公益诉讼四个传统领域,始终要作为办案重点来抓。2021年,市、县级检察院已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全覆盖,要进一步聚焦这两个“必办领域”,啃硬骨头、打持久战。国有财产保护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大多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,市级院要作为重点,积极发现线索,自办、督办几起典型案件,充分运用公益诉讼促进监管、挽回损失。英烈权益保护、安全生产、未成年人保护、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、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,近年来相关法律制定、修改,相继纳为制度安排。公益诉讼“4+5”法定责任必须落实!法定领域外,要积极、稳妥重点办理网络治理、金融证券、知识产权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、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案件,为相关立法完善奠定实践基础。
14
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
四级检察机关、各个业务条线、院内各部门都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,树牢“在办案中监督、在监督中办案”理念,增强一体化意识,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,谨防孤立、割裂监督办案职能。纵向一体化要更加顺畅贯通。上下级检察院是一个整体,上级院更是下级院正确履职的坚强后盾,对下级院未尽监督事项,要接续接力监督。横向一体化要更加紧密衔接。“四大检察”“十大业务”各自履职,需相关检察部门给予配合、支持的,须加强协作配合,形成监督合力。
15
质量建设年
最高检党组研究决定,把今年确定为检察工作“质量建设年”,带头促进全系统聚焦“高质量发展”这个关键,以强作风、重落实、提效能为导向,推动检察政治建设、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,进一步做到做实战略前瞻、理念先进、办案精细、素能过硬、基础坚实、管理科学。
16
检察大数据战略
任何违法犯罪都有一个信息链条,孤立看链条上的每个信息点很难发现异常,运用大数据筛查、比对、碰撞,信息点之间就有了交集、串连,问题线索就能清晰展现出来。各级检察院,首先是省、市级院,要下决心攻克大数据壁垒,充分获取各方面相关数据,探索、创新、优化数据监督模型,归集、碰撞相关数据,发现深藏其中的监督线索,促进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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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要扶弱更要扶智
通过以“脱贫攻坚”的韧劲狠抓落实,基层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,129个薄弱基层院的薄弱问题许多已经解决。最高检要抓紧研究制定“脱薄”办法和标准。各省级院要对标检视,符合标准的“出列”,不符合标准要继续攻坚,同时确定新一批相对薄弱院,压茬推动基层院全面进步、整体提升。2021年市、县级院检察长陆续完成换届,最高检、省级检察院要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,切实增强在其位、谋其政的意识、能力、作风。对口援助既要扶弱、更要扶智,受援检察院尤其要“重自强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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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要保“底色”更要有“亮色”
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,新时代检察人既要保“底色”:一如既往地传承、赓续忠诚、奉献精神;更要有“亮色”:先进理念引领、更强专业能力。培养、推树检察英模,就要像施净岚、王敏、王朝阳那样,当业务专家、做法律“活字典”、勇立创新办案潮头,引领广大检察人员往前走。
来源:最高人民检察院
编辑:谢娇 校对:薛蓉蓉 审核:秦栓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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